印章材料检验流程规范
一、 检验受理条件
(一) 申请单位须具有 “印章材料生产”经营项目。
二、 送检申请
(一) 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://www.acpst.org.cn进行注册;
(二) 填写《检验委托书》并按要求上传送检材料(企业三证/五证合一营业执照、印章检验技术参数或企业标准、印章材料为自主研发及生产说明、送检介绍信、送检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检验费汇款回单等相关材料);注册商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
(三) 送检材料经我中心审核通过后,申请单位须将送检材料纸质版(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)及6枚同型号同规格的样章一并寄到我中心。
三、 检验周期
送检材料经审核符合本规范规定且缴费成功的,自收到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。
四、 检验结果
(一) 检验合格的,出具《检验报告》;
(二) 检验不合格的,在收到我中心发送的整改通知后,2个月内可申请二次送检。
1. 二次送检合格的,出具《检验报告》;
2. 二次送检不合格的,出具不合格《检验报告》;
3. 超过2个月未送检的,出具不合格《检验报告》。
五、检验收费标准
(一) 印章材料(不含芯片安装方式)15000元/同型号同规格;
(二) 印章材料(含芯片安装方式)20000元/同型号同规格。
六、汇款信息
1. 单位名称:公安部鉴定中心
2.开户行名称: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
3.开户行账号:0200020009014414650
4.申请单位如需开具发票,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并将营业执照、检验费汇款回单复印件(在复印件上注明需开发票,已填信息)邮寄我中心。发票开具后我中心通过快递方式将发票邮寄《检验委托书》所填“申请单位”地址。

七、邮寄信息
(一) 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楼
(二) 收件人:公安部刑事技术(防伪)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未按要求填写收件人,会出现快递未收到或检测延误等情况)
(三) 咨询电话(邮寄电话):010-83752696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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